“不要一棍子打死。”近日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专车软件面临的法律法规不清晰、事故保险等易发纠纷等,提出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并表示将对各类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的不同模式和发展方向进行调研。(《中国经济周刊》12月9日)
快的、滴滴等叫车平台相继推出专车业务,以高端车型、体贴服务为卖点,向乘客提供“商务租车、专业司机”预约。业务一经推出就掀起波澜,这些专车和司机的身份遭受质疑,主要争议有:是否具有运营资格,对出租车运营秩序会否带来冲击,会否造成监管空白和安全隐患等。已有沈阳、南京、天津等多地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运营,一旦查处,将按“黑车”处理。
按照滴滴的说法,专车不是出租车,“专车从来都没有想和出租车抢生意”,它旨在填补出租车供给不足,满足一小部分高端市场的需求,目前合作的是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并没有和私家车合作。但对出租车司机来说,专车是对其经营权的“侵犯”。出租车上路运营,车辆、企业和驾驶人都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在地下交易市场,具有运营证的车辆往往以数十万元成交。以不具有运营资质的专车身份上路,令出租车司机感到“不公平”,也给运管部门出了难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即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是说,预约出租车也须获得行政许可才能运营。专车业务是否属于预约出租车,是将其纳入行政许可范围还是就此叫停,快的、滴滴们正在等着交通运输部的表态。
专车业务的命运如何还未可知,面临同样的尴尬境地的还有拼车软件、人人快递等新兴服务模式,一方面是法无规定或规定不清,一方面是市场需求,还有触碰既得利益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和鼓励创新政策的推进,这样的问题恐怕还会不断出现,最终的裁定权,是由地方或中央部委做行政决定,还是通过司法判定,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确实涉及违法,通过行政手段叫停,也须依法处理;如果法律界定不清,是否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由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群体代表,充分说明本方诉求,最终由法院判定,这也许是符合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理念的一条解决之道。
http://epaper.jwb.com.cn/jwb/html/2014-12/16/content_11932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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