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调整中国护照过境措施
本帖最后由 南方燕 于 2014-6-16 21:12 编辑澳门治安警察局今日(2014年6月16日)发布新闻宣布,由2014年07月01日起,再次调整有关规管措施。 对于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首次入境时给予的逗留许可,将由七天缩短至五天;若违反过境规定没有前往目的地,而且于六十天(现为三十天)内第二次入境,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会由两天缩短至一天;若再违反过境规定,且于六十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絶入境,并于六十天以后方允许再入境,而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
慕小贱 发表于 2014-6-16 2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还是轻了对于可疑违法的 为什么不枪毙?
枪毙太狠了,一次罚款,二次坐牢,三次拒绝入境,这样还行。 慕小贱 发表于 2014-6-16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坐牢怕是澳门监狱不够用。一些人活着浪费粮,死了浪费坟,真是难办的事哦 ...
唉,人多难办事。很多事都是天朝人自个整出来的,真不赖人家 澳门两天都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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